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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今年困难户怎样补贴
释义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困难户享有教育补助: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
    一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补贴的标准由地方确定。比如宁夏,确定为全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省份也陆续在开展这项工作。
    二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对因疫临时生活遇困群众实施救助13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9亿元。比如吉林省,因疫实施临时救助27.6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6100余万元;上海为1.3万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
    三是跟踪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比如上海市,按照每人118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救助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等,重点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测算公式为:
    某地应拨付资金=资金总额×该地分配系数/∑分配系数
    其中:某地分配系数=该地需求因素×该地财力因素×该地绩效因素。
    财政部、民政部在每年分配资金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及管理改革要求,可对选取的具体分配因素及其权重等进行适当调整。同时,为高质量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高使用数据的科学性,在具体测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引入审核调整机制,对相关对象数量等基础数据的年度增减幅度设定上下限、对异常或离散数据进行适当调整等;为保持对各地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支持的相对合理性,可适当对分配测算结果进行增减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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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