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对于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症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开展核保活动时,应当认真审核投保人的申请书和其他有关资料。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在核保活动中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应当及时要求投保人补充说明或者更正。投保人未补充说明或者更正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症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结论:购买结肠癌保险时,需要如实告知已经患有的疾病或者症状,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疾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