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生效等于劳动关系建立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生效即劳动关系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和第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字或盖章使其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和第10条的规定,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起点。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权利义务也相应确立。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生效等于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第3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着明显的区别。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包括双方达成协议、合同签订、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等要素,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劳动合同才能正式生效。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确立,不仅仅依赖于劳动合同的生效,还需要考虑雇佣关系的实际履行、工作开始等因素。劳动关系的建立意味着雇佣关系正式形成,双方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分别考虑和处理。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要求,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和约定的,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后,劳动权利义务也相应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相互关联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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