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既遂性的特征 |
释义 | 犯罪既遂的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也造成了想要实现的危害后果或者社会危险性。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一、什么叫杀人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迫交易罪的既遂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 三、雇杀手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吗 雇杀手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对象错误不影响犯罪行为的成立。因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实施了杀人举动,并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后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犯罪构成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属于犯罪的一种形态。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犯罪未遂的处罚重于犯罪预备而轻于犯罪既遂。就是说,对于犯罪既遂,根据他的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可以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同时要注意,这里也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一定要这样从宽处理,换句话说,也有可能未遂犯的处罚不比既遂犯要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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