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出生证明补办如下: 1、父母离婚后,要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必须先去孩子的出生医院提出申请,让医院调取孩子的出生信息,拿到出生信息材料后,再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如果医院也有权限补办的,也可以在医院进行补办,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必须对相应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