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要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起诉书; 2、准备所需的证据; 3、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夫妻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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