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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几年的可以更新
释义
    法律分析:《办法》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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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