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与土地可以分开转让么
释义
    房屋与土地不可以分开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4: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