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以下都属于劳动纠纷: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纠纷;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纠纷;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纠纷;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