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准如下: 1、公务舱:30公斤(66磅); 2、经济舱:20公斤(44磅); 3、婴儿:10公斤(22磅),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4、儿童:等同成人免费行李额; 5、金鹏白金卡、金卡会员:再加30公斤(66磅); 6、金鹏银卡会员:再加20公斤(44磅)。 其他航线标准: 其他航线 一、欧洲航线 1.公务舱旅客可托运40公斤行李; 2.经济舱旅客可托运30公斤行李; 3.留学生可托运40公斤行李; 4.每件托运行李尺寸为最大重量不超过50公斤,体积不超过40厘米X60厘米X100厘米。 二、中国大陆航线 1.头等舱旅客可托运40公斤行李; 2.公务舱旅客可托运30公斤行李; 3.经济舱旅客可托运20公斤行李; 4.每件托运行李尺寸为最大重量不超过50公斤,体积不超过40厘米X60厘米X100厘米。 三、手提行李 1.中美往返航线:不超过10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2.其他航线:头等舱和公务舱最多可携带两件,总重量不超过10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4.国内航线:每位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行李,总重量不超过5公斤,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 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重量、尺寸、包装和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除经过承运人和托运人当面查对并在航空货运单上注明经过查对或者书写关于货物的外表情况的说明外,航空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数量、体积和情况的说明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