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上海高温补贴多少?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单位应该保护职工的安全,一般在高温时,是会发放补贴的。 目前上海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 (2017)43号执行。该《通知》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二、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注意: 冷饮不能替代高温费 一些企业把夏季向职工发放绿豆汤、矿泉水和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也充作高温费,这是不合理的,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费。 各企业发放高温费的具体标准,将由企业工会等通过民主协商确定,但若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员工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每位劳动者都可以领取到每月200元的高温补贴。不仅仅是正式员工有权取得高温补贴费用,临时雇佣的员工也应该参照该高温补贴办法对劳动者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用人单位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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