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未育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那么未婚证明在哪里开呢?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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