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2.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二:规范宅基地申请流程。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三: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申请需求。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四:宅基地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