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
释义 | 转账支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第八十三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一、公对公转账用途重要吗 转账支票的用途一般是还款、借款、货款、往来款、劳务费等都可以写,现金支票的用途单一如零用款、备用金、工资、福利费、差旅费等根据单位实际用途填写就可以。在使用转账支票是公对私转款慎用必须符合实际用途,金额不难太大以免银监局查。 二、解除合同后怎样清算 解除合同后清算的方法: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票据法》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