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案有没有具体的文书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撤案有文书,是《撤销案件决定书》; (二)《撤销案件决定书》是案件侦查机关使用的法律文书,在我国也就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等); (三)一般需要县级以上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 (四)在刑事立案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可以吗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条件。 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怎么算,追诉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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