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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诊所看病可以报销吗
释义
    在诊所看病可以报销。
    只要符合相关的门诊报销条件就可以。
    农民医保门诊报销的流程如下: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3、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4、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5、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农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大病医疗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综上所述,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以获得新农合报销,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等。不同地区新农合的报销法定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法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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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