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程序是: 一、由该 非婚生子女 的父母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申请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 、非婚生育说明,交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查。 三、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完成落户。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 法律客观: 《出生医学证明》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