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也称主动行政行为和积极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待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主动为之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很多,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一、由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成因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行政处罚是如何判罚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 不会有案底,但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 行政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因此行政罚款不会有案底,但是会有行政处罚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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