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本怎么写的 |
释义 | 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除非个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变更登记时才会显示。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一、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本人去吗? 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修改;其次,如果是结婚要顺便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地的,还要开具户籍证明,然后男女双方需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审批过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 二、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5、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6、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7、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8、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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