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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打辞职报告 不给工资怎么办
释义
    依据劳动法规定的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如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可直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地的劳动部门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违法,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工资的话,您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相关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突然被辞退要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突然被辞退处理如下:
    1、未签劳动合同,突然被单位辞退的,也就是突然离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
    2、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突然辞退员工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单位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欠工资的情况补偿金是多少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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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