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法律客观: 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属可撤销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并不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