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电子诉讼平台提交证据是要提交复印件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法发文要求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5省市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试点方案提出,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当简化说理;当事人选择以在线方式诉讼,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不提交纸质原件。 最高法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 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可适当简化处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试点法院应当根据本办法,积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健全审判组织适用模式,探索推行电子诉讼和在线审理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特邀调解名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并对名册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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