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处以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判罚。 当事人如果因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的话,已经属于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了,并且在事故中发生了人员死亡、重伤及使供、私有财产受到重大损害时,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判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后还发生逃逸行为的,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判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其肇事后逃逸,那么此时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低于七年有期徒刑的判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