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7.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过户生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过户的,所有权不生效,但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