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用具费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