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如何做好陪护人员管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限制陪护人员:若因病情确需陪护,则严格控制为1人,相对固定,凭陪护证出入。在疫情期间,原则上取消探视。2.建立病区出入人员管理登记本,测量体温并记录。记录项目包括:姓名、身份、体温、联系方式、有无症状及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等。3.日常密切监测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体温、呼吸道症状及体征,有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置。4.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在各病房走动或离开。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应向主管医生报备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5.食堂有专人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送餐至病室。6.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要求佩戴无呼气阀的口罩,并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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