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分子作出特定种类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