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滞纳金 |
释义 | 答:税收滞纳金是一种税收机关依法向当事人征收具有惩罚性的一定数额款项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需要征收滞纳金的情况包括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偷税;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欠税;抗税。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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