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调动原单位所在地不放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遇到这情况,首先要想办法做原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可以说情,说明工作流动的机会难得,尽量以情打动对方。另就是找有关系的人去说情,可以先走人后补办手续。其次是把用人单位(即调入单位)的工作做落实,也就是它必须用你。调出单位不放人,可以采取辞职的办法,辞职后可以按每年工龄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一次性发放补贴,再把人事档案提走,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在原单位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可以转入新的单位的个人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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