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释义 | 一、对于出租人来说,有下列情况时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二、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一、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合同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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