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正式交楼 |
释义 | 达到以下要求,具备交楼的条件: 1.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 2.由有资格的第三方对房屋进行检测并出具《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屋的上水,下水,电力,燃气,通讯,宽带要达到使用条件等。 一、收房需要查看哪些证件,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收房需要查看的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拒绝收房的情形: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二、买房验房收房应注意什么 1.注意各种收房资料是否齐备。购房者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 2.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3.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三、购房者能拒绝收房么 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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