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权房子如何变更承租人 |
释义 | 使用权房子变更承租人到产权单位办理变更就可以,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使用权房改承租人流程是怎样的 1、由同住人协商后选出一新的承租人,到出租人那里办理,还需要到房屋管理局登记使用权过户。 2、公房类的使用权房,以户口为同住人为准。 3、承租人死亡,如果同住人仅承租人一人,只能由承租人同户口直系亲人继承。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可以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补偿。 《民法典》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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