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罪过事件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已经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意志上受到外力的强制,丧失意志自由,因而主观上不具有犯罪心理,不负刑事责任; 2、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也不可能认识,因而主观上不具备犯罪心理,不负刑事责任。 无罪过事件和正当化事由区别如下: 本质上的区别在于,无罪过事件,就是主观上既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通常就是一种意外。正当化事由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把表面上看起来是违法的事情定为合法,比如紧急避险、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