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妇女主任任命 |
释义 | 本文主要内容是关于妇女主任的任命方式和职责,强调妇女主任应通过选举产生,村党支部推荐候选人是合法的,并详细介绍了妇女主任的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指导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推进乡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以及提高乡镇妇联干部的能力。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妇女主任不是由村委会制定或者委派的。妇女主任的任命如下: 1、应当选举产生。 2、村党支部推荐候选人是合法的。妇女主任: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2、指导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 3、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乡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4、加强乡镇妇联自身建设,提高乡镇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拓展延伸 农村妇女主任岗位的选拔和培养 农村妇女主任岗位的选拔和培养是为了提升农村妇女在社会管理和决策中的参与度和能力,推动农村发展和妇女权益的保障。选拔和培养工作应当注重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通过选拔考试、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妇女干部的领导才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注重培养妇女干部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她们在执法、公正裁决和社会公益事业中的能力和形象。通过选拔和培养,农村妇女主任岗位将成为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农村妇女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结语 农村妇女主任岗位的选拔和培养是为了提升农村妇女的参与度和能力,推动农村发展和妇女权益的保障。通过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妇女干部将具备领导才能、组织协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同时,培养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她们在执法、公正裁决和社会公益事业中的能力和形象。农村妇女主任岗位将成为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农村妇女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任命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任命机关撤销该项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七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九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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