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备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2)具备符合所在地规划的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设施。 (3)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4)经营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5)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符合国家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安全、消防、环保的有关规定。 (7)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运营的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8)水上加油站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成品油经营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违反成品油经营许可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