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存续期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在,作为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期限。 若公司章程有存续期的规定,待存续期届满,可以经股东会特别决议而使公司存续期延长,但同时必须变更章程,如果少数股东对股东会的上述决议有异议,应允许他们退股 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因为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专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属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 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 从业务特性看。存续企业的业务,都是在特殊社会政治背景与经济条件下起步和成长起来的、依附于主业的辅助业务或附属业务。 通常涉及四类经营性业务:一是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的辅助性业务;二是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但劳动力密集的辅助性业务;三是基本没有专业技术含量、盈利能力较差的“三产”和多种经营服务;四是其他新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