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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委托别人办理过户
释义
    1.需要由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需要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买卖双方需将上述提到的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交由代办机构,由代办机构携带相关资料,委托书等等前往房屋交易管理申请办理房屋过户。
    3.在接到房屋交易管理的书面同意通知之后,买卖双方便可以缴纳相关的税费了。
    4.代办机构就可以持有相关的证件和交税的凭证前往房屋交易管理进行后的房产过户手续办理了,只要相关证件齐全,当时就可以办理到新的房产证。整个房屋代办过户手续也就此结束了。
    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手续,并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文件,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二、受托人有权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房屋产权证件和资料,并有权查阅、复印、调取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资料。
    三、若委托人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代其办理贷款的相应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四、受托人有权代委托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五、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受托人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以及房屋交接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七、与房屋过户相关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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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