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办理吗 |
释义 | 当然。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现场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手续。出卖人委托他人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写委托书说明授权书和时间,不得办理公证手续。房屋转让委托书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因为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涉及购房的法律法规很多,而且技术性很强。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很难把握如何买房、买什么样的房子。 一、买房的时候可以让他人代办房产证吗 买房是可以由他人代办的。前提是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代办委托公证书》。如果仅仅是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而与房地产登记机关或银行不发生关系的话,可以不必委托书,否则就必须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如果买房涉及按揭贷款的话就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一定要购房者本人办理。因为银行规定按揭贷款办理必须本人到场。如果有配偶的话还需要夫妻双方都到现场。 二、房屋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那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其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当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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