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汇票的性质有哪些 |
释义 |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主要包括: 1、出票人,即在各种有价证券(主要是本票、汇票和支票)上签名发行证券的人; 2、收款人,即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即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一、承兑汇票指的是什么 承兑汇票是指在交易活动中,卖方为向买方索要货款而签发汇票,并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和签名。基本流程: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核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内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内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二、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付款吗? 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看用的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应付款时间相当,或者早于应付款日期的,则可以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付款。 三、支票丢失如何处理 支票丢失可以需要去银行挂失,企业在申请支票挂失时,需要提供支票挂失申请书、挂失止付通知书等材料。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 需要注意的是,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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