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2.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3.中、高风险地区,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4.中、高风险地区,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 员数量。 5.中、高风险地区,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 6.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7.加强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以及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8.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