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共同财产分割,如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可有所差别。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可分割,且婚前所得及书面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赔偿及个人生活用品等。个人财产不会转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 法律分析 结婚不到两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夫妻协商决定。如果无法协商,就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但在具体处理时,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差别处理。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被另一方分割。如果夫妻在书面形式上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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