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10天穿自己衣服吗 |
释义 | 行政拘留10天可以穿自己的衣服。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被行政拘留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也可携带一部分现金在拘留所内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 行政拘留10天在拘留所干什么 被拘留第人一般接受拘留所开展的法律、道德等教育,参加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和文体活动,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行政拘留10天会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没有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虽然这种记录并不对任何人都开放,但行政拘留的案底还是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并可以查询的。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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