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装修房有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该投诉什么部门?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物业管理、居委会和城建部门都可以承担一些房屋维修职责,但是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此外,如果业主自行找人装修房子,可先向装修公司维权,装修公司不解决,再向物业管理科投诉。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居委会和城建部门都可以承担这些职责。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 2、若是业主自行找人装修的房子,可先向装修公司维权,装修公司不解决,再向物业管理科投诉。 拓展延伸 哪个部门负责精装修房质量问题? 根据我国《建筑法》和《精装修住宅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负责精装修房质量问题的部门是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精装修房是指住宅小区内,除主体结构外的所有建筑部分,包括墙体、地面、门窗、楼梯、电梯、管道、电路、照明、通风和燃气等设施。 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所施工的精装修房质量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责任,并依法进行赔偿。此外,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另外,《精装修住宅质量验收规范》对精装修房的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规范进行验收,确保精装修房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如果精装修房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精装修房质量问题应由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所施工的精装修房质量负责。如果您是精装修房的业主,建议您在购房时选择信誉度高的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保障精装修房质量。 结语 物业管理、居委会和城建部门都可以承担这些职责。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另外,如果业主自行找人装修的房子,可先向装修公司维权,装修公司不解决,再向物业管理科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 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修建防洪、分流等水工防护设施,可能影响管道保护的,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注意保护下游已建成的管道水工防护设施。 建设工程修建防洪、分流等水工防护设施,使下游已建成的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的功能受到影响,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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