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庭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不能到庭的情况中,因为被告下落不明而缺席的,法院经过相关公告程序之后,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确实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参加诉讼。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5、如果有子女,则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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