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管理机构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主管部门指交通部、省交通厅、地方交通局。公路管理机构指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管理公路的事业单位,如地方公路局、高速管理局、公路管理站、或综合执法部门。 交通局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六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八个。 一、高速绿化带新规定 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高速公路坡顶排水沟或坡脚护坡道向外30米+不小于1米(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简称建筑红线控制区)以内的路产路权及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保条例》由辖区交通局(委)路政部门管辖。中央分隔带一般为2米,也有3~5米的,路侧为路基坡脚外4米,挖方段坡顶外5米。这个范围为公路用地界内必须占用,然后作为绿化带。属于设计规范规定范畴。一些旅游道路,额外多规划绿化带,15~30米,如楼上所述。但是这些范围不属于公路占地,一般为地方政府行为,不受公路法保护,属地方政策管理。 二、过etc龙门架压实线扣分吗? 像这种高速收费龙门架一般设置在高速面道出口前、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等地方,其实是归属当地高速公路集团管理,而高速公路上的违章摄像头归该区域的高速公路大队管理,很明显可以看出两者是归不同部门管理,因此从管辖范围来说,这些龙门架是不具有超速违章抓拍功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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