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可以的。如果不涉及工商执法处罚的,这应当是消费者的私权范围,消费者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如果情节严重,涉及工商管理处罚的,则不可以。消费者是最重要的证人,应当积极配合工商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