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境退税是指在中国境内购买符合规定的出境退税商品,在离开中国海关前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购买人的一种税收政策。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购买出境退税商品时,可以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离境退税的适用范围包括出口货物、出境自用物品和出境旅客所购商品等,退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型和税率标准而定,一般在8%-13%之间。 离境退税的条件如下: 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 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3、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 4、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5、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综上所述,离境退税只适用于符合规定的商品,对于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是不能办理退税的。此外,退税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退税额不得超过购买时实际支付的金额。 【法律依据】: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第十四条 退税代理机构由省税务局会同财政、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并由省税务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