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针对暴雨引发的车辆损失,主要有两个险种可以进行保障,即车辆损失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损险,顾名思义即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其中暴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是,如果车辆在非上述自然灾害情况下涉水行驶,或者在暴雨情况下涉水行驶时发动机出现损坏(包括在水中再次启动导致的损失扩大)这些原因导致的车辆受损,在车损险项下是无法得到赔付的,这样车主可以选择投保车损险的附加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只要车主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辆因暴雨或涉水行驶时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就可以进行理赔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一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五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