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能追偿另一担保人吗 |
释义 | 担保人能追偿另一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二、怎样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方式: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怎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这样做: 1、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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