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天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流程怎么走 |
| 释义 | 一、天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流程怎么走 1、窗口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不符合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申请人补正出具《申请材料不正通知书》 符合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审查书面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提出是否总与许可的意见报请分管领导结合审批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决定结合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决定许可 5、发放护士执业证书,公布行政许可决定 6、结束 二、天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法定依据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三、天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①无精神病史; ②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③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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